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赤峰市财政局始终将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财力保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通过一系列精准有效措施,近三年累计投入各类就业补助10.9亿元,全力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保障机制,筑牢服务根基。一是足额保障基本支出,将市县两级就业服务机构日常运转、人员经费和基础服务项目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设立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2025年设立人才发展及就业专项资金2913万元,精准投向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关键环节。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成功申报中央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总投资2亿元,推动完善就业体系,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提升。
聚焦重点群体,实施靶向扶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安排资金3566万元,用于落实“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补贴;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见习生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448.7万元;全额保障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16万元,帮助困难家庭毕业生轻装上阵,为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财政支撑。截至目前,累计征集政策性岗位5794个,挖掘重点企业就业岗位需求人数2048人,发布“扬帆计划”实习和就业见习岗位4303个,通过开展“文明红山•青春赤峰”校园专项引才活动成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40名,开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1190人次,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747人次。就业困难帮扶方面,安排资金1.43亿元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计划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2亿元,切实缓解就业困难人员缴费压力。此外,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发市场吸纳潜力。截至目前,全市10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吸引613名创业者入驻,带动9370人就业。实现脱贫人口务工就业52842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6868人。升级“家门口”就业服务站30个。对接市内4所高校和10个产业园区,提供就业服务7200多人次,推动就业377人。
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赤峰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切实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评价,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审计”的全流程监管机制,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下一步,赤峰市财政局将继续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全力以赴稳就业、促增收,用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为公共就业服务注入“活水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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