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妇联、教育部、党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元宝山区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元宝山区推出新时期家长学校建设“十举措”,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向纵深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合力。元宝山区教育局成立家长学校总校,面向全区家长学校开展指导、管理、督查、评估等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培训等作用。元宝山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须按照有校牌、有教室、有师资、有计划、有主题、有活动等六项标准规范建立家长学校,由学校校长或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家长学校校长。家长学校确立明确的办学定位与目标,致力于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共育,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家长学校章程》《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家访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对家长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评估和教师管理等制定出详细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
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以家长学校校委会和家委会为主体,以家长课堂和亲子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教师家访、电话访等为辅助的多样化的家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家长需求和学生在家表现,及时与家长沟通孩子的学习状态和情绪变化,同时向家长传递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动态和国家教育政策。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让家长成为学校正能量的传播者和宣传者,提升学校形象,助力学校发展。特别关注特殊家庭与群体的教育需求,如流动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单亲家庭等。针对这些家庭的特点和问题,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教育中的困难和挑战。
四是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各校根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结合学校实际,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家长,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渗透家庭家风和家教的相关内容,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有机融合,渗透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丰富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德育与智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
五是丰富活动形式。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定期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家庭教育经验分享会、家长教师交流会、家长志愿活动、亲子工作坊、亲子户外拓展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满足不同家长的需求和期望,丰富家长的教育体验,使家长明确自身在孩子教育中的责任和角色。杜绝以家长会、学业质量分析会替代家长学校专题讲座的做法,通过形式多样、持之以恒的活动开展,培养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家长能够真正参与到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来,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强家长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家庭教育专题指导活动,家长覆盖率达到100%。
六是用好多方资源。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支持和合作,拓宽家长学校的教育渠道和平台。各校与区政法(公检法司)、妇联、团委、关工委、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校外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和培训课程;邀请法治副校长、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专家进校园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利用社交媒体、家庭教育网站向家长提供在线课程、家庭教育文章、教育视频等内容,让家长随时随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技巧,提高他们的育儿能力和水平。
七是建强师资队伍。积极整合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及语文、思政、心理健康、艺术类课程教师等师资力量,有条件的学校还聘请有关专家和优秀家长,通过多种方式选拔一批敬业奉献、忠诚实干且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担任学校家庭教育讲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家庭教育讲师的培养,提升家庭教育讲师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更好地完成家庭教育指导任务。
八是保障规范运行。要求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家校协同共育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举办针对在校生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不得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代购各类教辅资料;不能给学生布置作业等。做好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教师授课教案、家长听课记录,以及家长考勤、家长接待日、学校开放日、家长经验交流、家教讲座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是加强考核评价。各校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元宝山区教育局(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将家校共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家校共育工作督查,激发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是注重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方式,将开展家庭教育的优秀成果、先进人物、特色亮点给予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家长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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