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更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成规模达到911.42万亩,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支撑,自2021年以来,我市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68.73万亩,包括新建高标准农田437.4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1.3万亩。通过采取建章立制提水平、强化监管保质量、规范验收严把关等工作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为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2025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从设计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项目验收管理、建后管护管理、加大检查惩处力度和压实各级责任9个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同时,强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组建市级高标准农田质量监管队伍。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市级质量监督专班暗访抽查、县级农牧部门和乡镇干部包联、村民代表公益监督方式,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同步发力,对工程质量、建设标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旗县区压实参建单位建设责任,严控入场材料,严把施工工序,强化过程质量管控,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此外,我市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口,严格按照旗县区项目初验、市级竣工验收和自治区抽验程序进行。通过听汇报、查档案、核实现场、测试运行、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原材料、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规范管理和上图入库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严格验收,对建设内容未完成、资金支付率不达标或存在较大工程质量问题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竣工验收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后再次组织竣工验收复验。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市农牧局全程监督,进一步保证验收结果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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