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做好汛前工作相关要求,为更好的做好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红山区农水局联合区检察院,到文钟镇开展河道巡查工作查看“四乱”情况。并进一步强调,河道内禁止种植影响行洪的高杆作物,常态化推进"清四乱"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对违反河道管理相关规定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红山区将加强联合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深入落实“河流长+检察长”协同机制。推动河湖长制“见实效”,推动河湖公益诉讼“见疗效”。实现河道行洪通畅、河势稳定和河流生态健康,确保河清岸净。











网站首页
走进赤峰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