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责任,分级管理。通过建立三级河湖长体系,注重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实现河湖管护全覆盖。组织河长办、检察院和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共同推进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目前,全旗共有河湖长359名,已完成巡河巡湖4.6万余次。
二是照章执行,依规办事。围绕河湖领域制定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方案、“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等,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河湖问题破解、项目落地、任务落实等工作,有序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近五年以来,共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核查533处,完成涉河、临河、跨河、穿河建设项目审批19次。
三是精心策划,统筹治理。严格落实河湖库清槽行动,对西拉木伦河,老哈河和少冷河三条任务河流主河槽区耕地实行全面禁种,并利用埋设界桩等形式划定禁种线365公里、清理违规种植农作物715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主河槽内清淤疏浚治理11公里、改造完成4处过水路,清理违建房屋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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