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什克腾旗民政局对24户困难家庭发放急难临时救助资金65404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一是严把政策关。各地严格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内民政发〔2026〕2号)、《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赤民政社救〔2020〕200号)、《克什克腾民政局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试行)》(克民党组发〔2026〕3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细化临时救助对象类别、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临时救助工作。
二是严把审核关。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即民政部门认定的五类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包括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孤儿)。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或孤儿待遇的,只需经办机构从内蒙古数字民政工作台打印救助身份证明,申请人提供家庭户口本和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签订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对未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或孤儿待遇的家庭,需进行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等低收入家庭认定,符合条件的,提供《低收入家庭收入测算》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和其他基本申报材料即可;对于因病、因残、因突发事故等原因申请临时救助的,除需提供基本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是严把资金出口关。临时救助对象审批确定后,各地及时录入内蒙古数字民政工作台,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平台数据、报表数据、实际发放数据一致,做到救助款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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