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080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0801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29 14:56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赤峰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结合《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计量监管,推动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赤峰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促进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计量科技水平全面提升,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显著加快,计量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计量监督管理效能全面提升,逐步采用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制度,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社会各方协同推进计量工作。
赤峰市“十四五”计量发展主要指标
|
类别 |
主要指标 |
2022年 实有 |
2023年 达到 |
2024年 达到 |
2025年 达到 |
属性 |
|
支撑保障 |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
188 |
211 |
221 |
234 |
预期性 |
|
建立自治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个) |
0 |
1 |
1 |
1 |
预期性 | |
|
主导自治区或赤峰市计量比对(次) |
1 |
2 |
3 |
4 |
预期性 | |
|
编制自治区计量技术规范(项) |
0 |
2 |
4 |
6 |
预期性 | |
|
法制监督 |
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家) |
/ |
100 |
150 |
200 |
预期性 |
|
赤峰市强检计量器具项目建标覆盖率(%) |
79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到2035年,实现全市计量服务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大幅提升,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远程和在线校准实现新突破,智慧计量和智能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力争进入自治区先进行列,部分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深化计量科技创新
(一)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的研究。积极配合自治区计量院等计量技术机构开展碳计量、乳制品产业计量领域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效能评价等理论研究,学习和掌握远程和在线测量技术,实现计量标准智能化发展,逐步适应扁平化、数字化的量传溯源新要求。研究计量测试新方法,促进计量新技术、新方法成果转化。(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计量应用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计量转型发展路径,进一步提升e-CQS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平台使用效率,推动手机APP、公众号、官网多渠道预约送检,实现全市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计量数据分析和应用,强化计量数据的溯源性和安全性,实现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数字化,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行为,提高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效率。计量行政许可接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计量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聚焦现代医药、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现代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兴服务业,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动极。充分发挥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阵地作用,搭建计量科研工作创新平台,联合发达地区及周边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计量技术机构为核心,采取“跨区域合作”、“定向委托”等方式联合开展科研创新应用。支持、推荐计量科研项目申报市级、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优化计量应用服务
(一)服务制造业质量提升。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以计量测试为抓手,不断优化先进计量测试技术,精准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需求,支撑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积极支持“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建设工作。编制《赤峰市生活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在推广使用碳计量器具、碳计量监测设备和校准设备中发挥主动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服务赤峰市能源转型发展。积极助力提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使用效率,保障能耗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大力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提供碳排放计量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履行能源计量主体责任。开展能效水效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增强全社会节能产品使用意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医疗健康、疫情防控、危险化学品、矿山机械、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的应用。强化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能力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服务交通计量技术发展。加强交通行业计量测试技术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支持计量技术机构开展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能力建设,稳步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保障能力。(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根据赤峰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以需求牵引为导向,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计量测试技术和计量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服务于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为战略定位,推进我市产业计量中心建设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强化计量能力建设
(一)推进计量标准建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效提升我市量值传递能力。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要求,加强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新建一等金属量器标准装置,实现全市二等金属量器的溯源统一和规范;配备大型砝码车,解决偏远地区大型衡器检测难题;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装置,满足新能源汽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光伏、风电等专业计量工作做准备。有序推进大管径水流量计、加氢机、汽车电池等专业检测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立转速标准、辐射温度计标准等检测项目,完善加强测绘专业仪器设备的检测能力;建立气体流量计检定装置,为我市全面使用清洁能源,尽快实现“气化赤峰”发展目标做准备。市本级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建立区域性、优势性、长远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旗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建立便民性、基础性、实用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生产和研发需求,建立满足实际工作要求的计量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保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能力,提高公益性计量服务水平,夯实计量技术机构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计量技术机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其他计量技术机构间的协同服务、协同创新,构建优势互补、优质高效、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计量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人员数量应满足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人员资质的要求,且保持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建设计量“传、帮、带”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提升全市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参与自治区计量人才库和计量合作专家团队建设,培养一批省级计量标准考评员,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计量比对、计量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开展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加快培养满足专业计量服务与民生计量保障需求的中青年计量紧缺人才,打造科技创新团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企业计量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计量管理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计量科技创新和测量数据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帮助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仪器设备、配备专业计量管理人员,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和管理。鼓励各方加大对企业计量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计量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要求,做好计量基础知识内容教学工作。在“世界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科学技术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计量科学素养。大力传播计量文化,弘扬“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计量价值体系。培育计量文化科普基地,发展计量文化产业,开发计量科普资源,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培养推荐计量宣传大使。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全民计量科学素养,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计量交流合作。加强与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及发达地区的计量科技创新合作,选派计量骨干进修学习,参与计量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华北大区及自治区组织开展的计量比对活动。利用我市特有的区位优势,建立与朝阳、承德等地技术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加强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打造区域性技术同盟。(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域经济合作局负责)
五、严格计量监督管理
(一)落实计量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通过器具智能化、数据系统化,推广运用新型智慧计量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针对计量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不断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计量问题,持续开展对粮食购销、医疗卫生、集贸市场、加油站、商超、眼镜店、出租车和停车场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等计量监管。加强对民用四表等计量基础设施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检定或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持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诚信计量活动,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集贸市场、商超、加油站、餐饮行业、眼镜店、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场所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商户,2023年全市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家,到2025年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200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档案,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计量执法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技术服务新业态,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经济要发展,计量须先行”的宗旨,要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计量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所需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法制计量和量传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源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参与产业计量、计量技术、装置研发和应用服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贯彻情况的跟踪指导、监测、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