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0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094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2-24 09:51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肉牛生产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8个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13号)》中的《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21〕13号)宣布失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上述两个文件停止执行。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