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2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6〕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284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6〕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6-08 09:57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中区直驻赤有关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财政补贴、奖励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字〔2026〕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奖励措施〉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51号)。
上述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