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范围。2025年,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20余次。各级党校主体班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等相关专题40次,培训学员1130人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实地督察见面会。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重点围绕旅游市场规范、公共数据管理等关键领域,专题研究审议《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赤峰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次。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印发《2025年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工作举措10大项31条具体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2024年全市述法人数总计1021人,阿鲁科尔沁旗委、宁城县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农牧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第八届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现场述法。四是接续实施诚信工程建设。印发《赤峰市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清单》,细化31项重点工作任务、62条工作举措,已全部完成。召开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1次、调度会3次,制发诚信建设简报21期,完成《赤峰市诚信建设白皮书》编制工作。健全完善“涉府零执行”工作机制。2025年,涉府执行案件80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聚焦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科学推动地方立法。制定自治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坚持实施性立法的功能定位,从我市实际出发,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等方面作出重点规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公布《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个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其中《赤峰市防火规划(2024-2030)》已履行所有法定程序并在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备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2025年共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及一般性文件等154件。对市本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保留并继续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80件,确保市委和政府各项决策有效落实。
三、优化政务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务效能。创新推出我市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21个,办理环节由192个精简为63个,审批时限由350个工作日压减至145个,累计办理业务45万件。构建涵盖47个市直部门及12个旗县区的政务共享体系,汇集数据3850万余条。“农作物芽期、幼苗期高质量数据集”,作为全区唯一高质量数据集在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展出。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涉及36个部门、59个类别批次计划,涵盖166个检查事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226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3119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82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3443户。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等公益活动,共举办各类活动287场,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法治体检”300余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起诉侵犯假冒注册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犯罪21件45人。组织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市两级复议机构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59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专项行动。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市本级45个、旗县区585个合法检查主体。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全市共排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050件,发现违规问题案件90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在纠治整改过程中,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51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78.2万元。二是加强数字化执法办案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安14个中心+40个分中心+180个案管组和行政案件快办室数字化建设应用布局。2025年简案快办刑事、行政案件1.8万余件,办理效率同比提升30%。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线上线下报案5000余件,接受群众评议评价3500余次,群众满意率同比提升10%以上。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已公布行政执法事项56738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4340项,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组织12个旗县区集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360卷,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已完成整改。
五、深化源头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全市建成各类调解组织2903个,精准培育15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025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6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规范做实基层微治理。全覆盖优化设置基础网格20531个,成立网格党小组10784个,配备专职网格员20120名,推选楼栋长(单元、联户)长57574名。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市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76件,办结2045件,办结率86.07%;纠错218件,纠错率12%;调解和解422件,调解和解率20.64%。三是优化信访代办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行信访代办制五级双向贯通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代办范围、流程和责任,选取巴林右旗、宁城县开展试点,推动信访代办五级贯通。今年以来,累计代办各类信访事项9169件,化解8688件,化解率达94.75%。
六、厚植法治素养,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每月一主题”普法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统筹协调70余个部门开展“菜单式”普法。组建28支“法治乌兰牧骑”小分队,常态化送法下乡300余场,惠及农牧民7万余人次。二是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177支,精准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培育“法律明白人”12150人,实现嘎查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我市荣获内蒙古“网络法律明白人”宣讲大赛一等奖。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2607个,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3.5万余件。做实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1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619.73万元。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累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15件。
2025年,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高、法治为民办实事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赤峰市委和政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着力破解执法司法公信力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赤峰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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