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结果
公 示
2026年5月11日,赤峰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剩余资产处置方案》。现对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结果公示如下:
一、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及废止情况
2012年8月16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赤峰市金融风险基金的通知》(赤政办字〔2012〕152号),设立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2012年10月8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赤政发〔2012〕82号),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提供了依据。
2017年10月24日,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赤政发〔2017〕88号),《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赤政发〔2012〕82号)被废止。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6〕214号)要求,该专户于2016年7月13日被赤峰市财政局注销,剩余的资金(含应计利息)按规定转入国库实行分账核算。
二、清算工作开展情况
为积极稳妥推进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工作,赤峰市政府制定了《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方案》,组织财政、司法、审计、税务四个部门成立了清算组。依据《清算方案》,清算组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提供法律咨询、审计服务。
2026年2月6日,内蒙古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清算组提交了《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注销日账户结余资金2,509,580.67元,其中本金2,435,283.19元、利息74,297.48元。
三、剩余基金分配情况
以下九家企业及个人参与剩余基金分配。九家企业及个人缴入基金总额为3800万元,可供分配的剩余基金总额为2,509,580.67元,按照企业缴入比例计算剩余基金的分配率为6.6%。具体名单及分配金额如下:
1.赤峰宝马煤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198,124.79元。
2.赤峰建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660,415.97元。
3.赤峰市万丰商贸有限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660,415.97元。
4.赤峰天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132,083.19元。
5.赤峰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132,083.19元。
6.赤峰铸泰混凝土搅拌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19,812.48元。
7.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公司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660,415.97元。
8.赤峰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原赤峰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330,20.80元。
9.王米娜分配剩余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金额为13,208.32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4日。
五、受理方式
上述企业及个人对基金清算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清算组在收到异议后10日内予以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企业及个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清算组办公室设在赤峰市财政局(B座31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8305064、8820980
联系人:徐文强、王思捷
赤峰市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清算组办公室
(赤峰市财政局代章)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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