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持续推进“六五四”强基工程和“大评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赤峰市推行“两所三融”共防共建共治机制,“两所”(派出所、司法所)通过“三融”(党建融合、业务融合、人员融合),为社会治理探索新的途径。机制实施以来,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7021起,化解率达99.72%,全市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26.93%,命案发案同比下降73%,命案防控成效明显,全市治安态势平稳有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系统谋划,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凝聚“两所”合力。赤峰市将“两所三融”工作列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孙海涛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并作出指示,明确将“两所三融”工作作为落实公安部新三年行动计划、司法部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进。二是持续调度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两所三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以“周调度、月小结、半年评估、年底总结”方式强力推进,实时掌握工作动态。三是深化机制保障,夯实协作基础。建立“七项”机制,夯实“两所”协作基础,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全市160个公安派出所与177个司法所开展了“两所三融”工作。
二、融合共治,推动长效治理
一是党建融合促进提质增效。坚持党建引领,通过“两所”组织联建、理论联学、实战联训和党日活动联建的“四联”举措,不断深化“两所”党建引领融合共治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两所”党建联合体112个,召开联席会议113次;组织“两所”理论联学138次,实战技能联训87次;开展“两所”党日联建活动87次。实现了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理论知识、理论素养和实战技能全面提升。二是业务融合达成同频共振。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三个协作”,打通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业务融合的关联通道,实现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七查三级多元一回访”工作机制,发挥“警司联调”协作优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两所”共同化解疑难矛盾纠纷323起,成功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同时“两所”还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服务151次,发放宣传单22万余份。三是人员融合实现同向发力。通过互任协作、“2+N”联动和结对共建联络员“三项机制”,实施人员融合战略,强化“两所”协作的组织保障。全市已有64名司法所所长兼任派出所副职,63名派出所教导员或副所长兼任司法所副职;“两所”统筹组织1422名“2+N”专群力量共同开展基层基础工作;280名结对联络员联络协调处理“两所”协作具体事务,有效确保“两所”协作机制高效高质运行。
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模式
“两所三融”工作实施以来,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行“两所三融”警务模式,总结出了城区、镇区、农牧区等多种工作方式方法。在中心城区,红山区打造“线下调解+线上云调”新模式,松山区公安分局创新推出社会综合治理“松山八融”警务模式,元宝山区打造“纠纷承接+协同共解”工作模式,落实“研判会商+预警防范”“联席会议+拉练互学”等机制,为矛盾隐患动态分析和精准管控打牢基础。在农村牧区,阿旗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依托”的刚柔并济的长效调解模式,右旗推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巴彦塔拉”新模式,敖汉旗以派出所、司法所“联调中心”为基础,推行“3+3”工作模式和“144”工作法,翁旗创建完善“7+6、5+3”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促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辖区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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