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5-00159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5-00159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06 09:26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2024-203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2024-2030)
目录
第1章 工作成效
1.1 防灭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
1.2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1.3 防灭火能力进一步提升
1.4 科技推广应用进一步普及
第2章 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2.1 面临的形势
2.2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3章 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3.2 基本原则
3.3 范围与期限
3.4 目标
第4章 总体布局
4.1 分区依据和标准
4.2 分区结果
第5章 重点建设任务
5.1 风险防范系统建设
5.2 火险预防监测系统建设
5.3 预防控制系统建设
5.4 信息及指挥系统建设
5.5 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5.6 基础设施建设
5.7 实训基地建设
第6章 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6.2 制度保障
6.3 队伍保障
6.4 资金保障
附图:
赤峰市森林火险区划图
赤峰市草原火险区划图
第1章工作成效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以林(草)长制负责制为主的网格责任制度、防灭火组织机构、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十四五”期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12起,受害森林面积316.01公顷,草原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843.3公顷,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起数与受害面积实现持续减少。
1.1防灭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
赤峰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克服机构不全、人员短缺等不利因素,坚持“不推不靠、主动作为、宁可重叠、绝不抓漏”的原则,讲政治、顾大局,履职担当、克服困难,做到了“工作不乱、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确保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整体平稳过渡,逐步建立起市、旗县区二级较为完善的防灭火机构体系。全市12个旗县区中,均设立了专职防灭火机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推动压实地方各级林(草)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实行“市-县-乡(镇)-村-护林(护草)员”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林班地块。机构改革以来,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防灭火工作的新思路,深入调查研究,不断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各方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问题,因需施策,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灾害处置办法,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体制逐步完善。
1.2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赤峰市持续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对我市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物资储备库、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林缘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1416.55公里;通过开展物资储备库建设,市、旗县区二级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完善;通过开展队伍营房、防灭火检查站等建设,各级防灭火单位基础设施进一步普及;通过开展基站、移动通讯等建设,防灭火基础通信网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中央、自治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完善。此外,在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林草局的支持下,我市稳步推进航空护林工作,结合卫星监测、地面人员巡护和视频监控、红外雷达探火,建立和完善了全时段、无死角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
1.3防灭火能力进一步提升
机构改革后,赤峰市全面加强林草部门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坚持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道路,通过队伍建设,全市林草系统专业队伍达到25支533人,半专业队伍达到53支933人,大幅增加了专业、半专业队伍数量;同步加强队伍日常训练,组织专业、半专业防灭火队伍开展体能训练、基础科目训练,积极联合森林消防部队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专业化训练水平;通过举办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员培训班,不断强化一线指挥人员业务素质,从而带动防灭火队伍战斗力的全面提升。不断加大装备配备力度,加强专业队伍营房、训练设施、保障车辆和防扑火设备的现代化建设,目前共配备各地运兵车、消防车、推土机、挖掘机、机耕拖拉机等各类大型防灭火装备数百辆。持续细化、实化各类方案措施,先后完善出台紧急疏散、安全扑救等方案,细化、实化扑救火灾的具体应急措施。将防灭火力量前置下沉到林场等一线单位,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做到出动迅速、组织严密、处置得当,进一步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1.4科技推广应用进一步普及
在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赤峰市持续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加强遥感、监测、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赤峰市层面组建完成了全市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险预防监测系统、火场卫星通讯系统,实现了卫星监测、热点定位、上传下达、火情分析、指挥决策等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启动实施了航空护林无人机项目,不断加大先进灭火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加强重型装备建设,不断提高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2章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2.1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深入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2021年8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承德市考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专门登上集防灭火瞭望和资源管护为一体的望海楼,就弘扬和传承塞罕坝精神、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尤其是加强瞭望监测系统和防火道路等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打造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一体化资源管护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要求积极部署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核心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指出了发展方向。
在过去一段时间,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处于爬坡过坎期,积累和新增的火灾风险隐患大量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2.1.1致灾气象因素明显增加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异常,赤峰市很多地方也相继出现持续干旱、高温、大风天气,导致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期延长,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据分析预测,未来10年或更短时间内,全球气温仍将持续升高,必将引起更大范围旱灾和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2.1.2可燃物载量持续增高
近年来,赤峰市持续推进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相继实施了三北、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累积实施营造林222万亩,种草648万亩。特别是2024年6月,启动实施了“三北”工程六期及三大标志性战役,谋划了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不断加大林草生态保护力度和建设投入,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提升,随着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长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林区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超出国际公认的可能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30吨的临界值。
2.1.3人为火管控难度增大
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森林草原旅游、林下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带动林草产业发展的同时也给防灭火带来了严峻挑战。部分地区林农交错现象比较普遍,受传统生产方式和祭祀习俗的影响,“烧荒”“烧秸秆”“烧地头”等农事用火经常发生,春节、清明节等节日上坟祭祖、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较为普遍。频繁的人为活动带来了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及外来人员缺乏野外安全用火常识等隐患,增大了森林草原火源管理难度。
2.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基础设施仍需加强
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的不断落地实施,有力推进了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较晚,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防火通信、信息指挥、预防监测系统仍需进一步完善,防火瞭望塔台、视频监控数量严重不足,监测火情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路网密度和林火阻隔网密度分别为0.8米/公顷和1.0米/公顷,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差距更大,现有道路路况差,桥涵毁坏严重,通行能力不足,严重制约扑火队伍快速机动能力。现有林火阻隔网络密度难以形成有效的阻隔作用,存在蔓延成大面积森林火灾的隐患。
2.2.2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还有差距
全市现有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25支533人,半专业队伍53支941人,因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环境危险,且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人员待遇较低,导致我市扑火队伍新生力量不足、人员流失严重,扑火队员年龄普遍老化、装备落后、培训不足等情况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积极性和扑火战斗力。
2.2.3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现有防火通讯范围存在较大盲区,卫星通信、机动通信保障能力不强。有线基础网络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语音通信、火险预防监测、图像监控、视频调度、信息指挥等防灭火业务工作的需要。防灭火指挥中心数量不足,设施设备老旧,兼容性差,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依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突出,难以实现互联互通,直接制约着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扑火作战决策指挥。
2.2.4 科学防灭火体系有待完善
科技防灭火创新意识不强、科学管理水平不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科研能力不足,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应用程度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灭火技术和手段、灭火机械研发、无人机和卫星应用(如北斗+高分)、防火地理信息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标准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3章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火情早期处理能力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科学防灭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全面打好“三北”攻坚战及三大标志性战役,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保护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利保障。
3.2 基本原则
3.2.1 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广大农村牧区人民群众和一线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全面预防监测,精心组织,科学指挥,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减少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2.2 坚持重在预防
立足各地森林草原资源条件、火险等级区划、火灾发生发展规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现状等因素,突出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宣传警示、预防监测、火源管控、计划烧除等基础能力建设,从源头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强化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控,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加快补齐防灭火基础设施短板。
3.2.3 坚持突出重点
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建设分区深度融合、治理措施有机衔接,根据林草资源现状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林草防灭火长效机制,增强全市早期火情处理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防火区及塞罕坝、大兴安岭周边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化、防火道路、扑灭火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小森林火灾对本区域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项目投资、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防灭火区域及环塞罕坝、大兴安岭地区倾斜。
3.2.4 坚持统一领导
健全防灭火机构体系,坚持在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建立应急、林草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3.3 范围与期限
3.3.1 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市12个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旗县区级行政单位,涵盖旗县区所属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场等其他林草单位。
3.3.2 期限
规划期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3.4 目标
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监测体系,扑救体系和保障体系,继续加强环塞罕坝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防火道路建设,提升防灭火装备水平,基本实现预防监测响应灵敏化、火患管控精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火装备现代化、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森林草原火灾受灾率低于0.9‰和0.2‰,为打好“三北”六期及三大标志性战役,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保驾护航。
具体目标为:
(1)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积极宣传《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
(2)完善预防监测能力,重点开展森林火险预防监测系统、火情瞭望监测系统、火源管理等设施建设。
(3)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加强火场通信和信息三级响应系统建设。
(4)全面推进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重点开展大型扑火机具装备、防灭火专业队伍营房、训练设施和重点区域防灭火物资库(站)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消防队实战能力,实现专业队伍装备、营房、训练设施和防灭火物资库(站)建设标准化,打造蒙东地区实训基地。
(5)加强森林航空消防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和落实我市航空护林站机构建设,合理布局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直接灭火能力。
(6)进一步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7)确保每年开展200万亩以上控制面积的计划烧除工作。
第4章 总体布局
4.1 分区依据和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2021-2025年),按照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分布、气候、地理、人为活动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火险等级等因素,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划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区,并进行发布。
4.2 分区结果
根据分区依据和标准结合我市各地防灭火实际情况将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划分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草原防灭火区域划分为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一般草原火险区(具体分区详见附表1和附表2)。规划期内,可根据县级行政单位林草资源及火灾发生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分区。高危区和高风险区逐级列为防火重点区域,在安排项目时予以政策倾斜。
|
附表1 森林火险分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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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名称 |
盟市名称 |
旗县区名称 |
数量 |
|
总计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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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 高风险区 |
合计 |
12 | |
|
赤峰市 |
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 |
12 | |
|
附表2 草原火险分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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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名称 |
盟市名称 |
旗县区名称 |
数量 |
|
总计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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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火灾 高危区 |
赤峰市 |
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 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敖汉旗 |
7 |
|
草原火灾 高风险区 |
赤峰市 |
喀喇沁旗、松山区 |
2 |
|
一般草原 火险区 |
赤峰市 |
宁城县、红山区、元宝山区 |
3 |
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包含草原火灾高危区。主要分布于我市森林和草原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同时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国家禁止开发区和重点目标保护区域全部划入该区。在这些区域要全面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系统及火险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注重提升控制和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进一步考虑火场移动通信及音视频双向传输系统建设、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站)、林火阻隔系统、消防队伍装备能力及航空消防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水源地建设,推广以水灭火,加强扑火装备和消防水车的配备,购置与其地形条件相适应的消防水车和便携式高压水泵,并根据气候、水文条件建设消防水源地设施;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自身训练和装备配备,强化重点保护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力度,加强物资储备库(站)建设,保障防灭火物资的储备及补充。
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包含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可燃物载量较大、保护价值高、生态脆弱、政治敏感度高、有重点保护目标的区域,以及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大,火灾易发的区域。在这些区域针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特点,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加强预防监测系统及火险瞭望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林草火阻隔系统建设;提高可燃物综合管理(包括合理清理抚育剩余物、及合理利用草原)能力,有效降低重点区域、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载量,降低潜在火强度;加强以水灭火装备和水源地建设;强化物资储备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
一般风险区包含一般草原火险区。主要分布于森林草原火灾危险程度较低,森林草原资源较少的区域。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做好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基层防灭火站及监控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装备建设,有计划的开展林缘、草缘计划烧除工作。
第5章重点建设任务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有效解决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综合能力,必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规划期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险防范系统、火险预防监测系统、预防控制系统、信息及指挥系统、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航空护林站建设等。
5.1 风险防范系统建设
5.1.1 防灭火宣传教育
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增加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实效,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全民防灭火意识。协调宣传、新闻、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格局。
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全民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科普知识、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的教育,结合普法教育,开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与森林草原火灾的警示教育。编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手册》及相关宣传资料,录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片,火案警示片,丰富资料内容。对于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依程度在乡镇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室和展览室,加密防灭火宣传牌、宣传窗、宣传栏数量,增配防灭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
5.1.2 火源管理
坚持关口前移,推行旗县乡村干部和生态管护员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坚持严控火源,全面强化对祭祀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管控。在重点区域统筹配备必要的火源管理兼巡护专用交通工具。
5.2 火险预防监测系统建设
5.2.1 火险预防监测
规划期内完成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主要通过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三级响应系统软硬件基础设施、防灭火基础数据库,定制防灭火综合应用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充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多媒体展示、三维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手段,构造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管理、综合应用等能力,充分发挥北斗+高分在卫星林火监测方面的作用,逐步开发融合北斗+高分在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指挥调度,增强旗县区和市同步预警、扑火队伍GNSS跟踪、三维电子沙盘等方面科技应用研究能力,充分融合火情动态信息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火险早预防和火情早监测、早发现、早处理,为科学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和及时有效处理早期火情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
5.2.2 火情瞭望监测
火情瞭望监测包括地面巡护和瞭望监测两部分,在一些卫星监测、航空巡护及瞭望塔监测的死角和盲区,因地制宜选择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开展地面巡护监测,及早发现并报告火情。其他条件允许的区域仍以瞭望监测系统建设为主。
(1)地面巡护。地面巡护本期规划,根据各火险区的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同,配置巡护摩托车等巡护交通工具,同时配备必要的巡护装备;在人烟稀少、无交通条件的原始林区修建防灭火站。
(2)瞭望监测。在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中的森林草原火灾频发区、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密集区、自然保护区、重要设施分布区等关键区域开展森林草原火情瞭望监测项目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瞭望塔、电信铁塔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布局新建、改造升级瞭望塔,增加具备远程红外探测、高可见光视频及智能烟雾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在人员活动、野外用火、农事用火频繁的重点区域和主要卡口布设火源视频监控系统,严格监管野外用火行为,减少人为火源引发森林火灾的频度。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可逐步向一般火险区扩展。不断完善各旗县区视频监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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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2重点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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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险检测系统。改造升级赤峰市森林和草原调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1套,兼顾12个旗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部门对日常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应用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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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草原火险视频监控系统。在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中的森林草原火灾频发区、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密集区、自然保护区、重要设施分布区等关键区域新建及改造升级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及改造升级防火瞭望塔。 |
|
3 |
地面巡护。根据各火险区的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同,分别配置巡护摩托车和巡护汽车,同时配备必要的巡护装备。 |
5.3 预防控制系统建设
5.3.1 森林草原防灭火站
加强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站建设,我市现有防火站两处主要布局在克旗、阿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按照相关标准化管理,设置必要的排水、消防、报警、防灭火和防盗设施,结合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配备防灭火机具、专用车辆。对现有的防灭火站实施改造升级,补充更新防灭火物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
5.3.2 防灭火物资储备库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划分和重点建设区域,结合我市现有的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按照“突出重点、辐射周边、就近增援、分级保障”的原则,继续完善和加强各级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保障能力。物资储备库按省级一级库、盟市和旗县区二级库标准建设,同时对已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所消耗的物资进行补充,切实解决库存不足问题。
5.3.3 防灭火阻隔系统
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防灭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灭火阻隔系统是防止火灾蔓延,控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治本措施,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的基础工程,在降低火灾发生率、阻隔火灾蔓延、调动人员物资、保障紧急逃生、减少火灾损失等方面作用明显,对缓解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因险设防、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防灭火阻隔系统。优先在邻辽宁、河北、环塞罕坝等边界地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价值高、地理位置重要等重点部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防火隔离带,增加专业开带设备、界外火堵截设施及配套机具装备配备。以联通既有防火应急通道为主,在上述地区同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道路建设。升级改造废弃林区牧区道路,开设防灭火通行道路,与林区路网共同构建形成布局较为合理、体系较为完整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网络。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御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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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3重点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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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草原防灭火站。加强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站的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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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现有库的升级改造,同时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定期更新物资统筹防扑火及界外火堵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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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草原防灭火阻隔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开带机等专业开带设备、森林草原灭火战车等大型机具装备的配备,不断推进等森林草原防火阻碍系统。 |
5.4 信息及指挥系统建设
5.4.1 日常通信指挥系统
加强符合森林草原防灭火特点的信息感知、传送、处理应用系统建设,依托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开展林草融合、管控平台优化升级,统筹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和通信项目,提高林草防灭火信息化程度和信息共享能力。
5.4.2 机动火场通信系统
在完善和加强日常通信指挥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为解决火场通信传输最后“一公里”,应加强常规通信、无线通信、超短波通信、预防监测系统、网络基础建设及应用系统、指挥室及设备建设。加强市、旗县区、重点防灭火单位和火场一线的信息指挥、数据网络、火场无线通信、音视频双向传输等能力,实现森林草原灭火作战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
5.4.3 防灭火业务应用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通过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研判室软硬件基础设施、防灭火基础数据库,定制防灭火综合应用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充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多媒体展示、三维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手段,构造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管理、业务管理、综合应用等能力,实现火险早预防和火情早监测、早发现、早处理,为科学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和及时有效处理早期火情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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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4重点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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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通信调度系统。购置包括配置和升级数字超短波固定基站,配置数字超声波背负台、车载台、基地台、语音网关、手持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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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草原防灭火火场移动通讯系统。新建固定小站,便捷站及视频图系统、卫星电话、北斗车载台(机载台)、北斗手持机、高通量卫星通信固定站和便捷站,以及综合通信车及各类保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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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草原防灭火平台。改造升级赤峰市森林和草原制度管理综合平台,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研判中心系统升级改造,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数据资源系统建设,林草防灭火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传输资源与网络系统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据中心及业务软件、应用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建设和改造盟市应用系统。改造升级盟市现有防灭火指挥室及设备。 |
5.5 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5.5.1 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基础的战斗实体,是预防和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力量。依据《国家森林草原放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办发〔2024〕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林防发〔2022〕88号),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县级单位为重点,按照文件要求的规模和标准不断完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建,同时加强和提升装备配备,承担日常巡护、火源管理、早期火情处理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任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规划期内本着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工作需求实际因地制宜配备灭火机具、灭火水枪和扑火单兵装备等扑火机具与装备,加大防火北斗终端的使用培训和普及程度,满足扑火需求。在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结合地形条件,有选择地加强防火运兵车、以水灭火装备等大型扑火装备能力建设,提高森林草原大火扑救机械化水平和扑火效能。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队伍扑火技能、战略战术、安全避险等能力。
5.5.2 专业队伍营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营房、防火检查站物资储备、信息调度、生活训练、临时停机坪等基础设施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配套靠前驻防场所、水源等设施,加强森林草原特种防灭火装备配备,已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所消耗物资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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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5重点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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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重点防灭火区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现有队伍完善,加强边境及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根据实际配备防灭火大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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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消防队伍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新建队伍的营房、防火检查站建设及现有队伍营房、防火检查站的改扩建,同时加强水源设施、靠前驻防点、野外实训基地、综合演练基地及培训基地的建设。 |
5.6 基础设施建设
5.6.1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道路建设
全面加强赤峰市重点林区(包括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草原高危区)、环赛罕坝周边区城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通林区内部断头路,升级改造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结构完整的林区防火道路网络,实行防灭火一体化,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保障,有效保护赤峰市重点区域林草资源安全,构建我国北方坚强的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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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6重点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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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重点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道路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的升级改造,结构完整的林区防火道路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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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环赛罕坝周边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道路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打通林区内部断头路,升级改造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 |
5.7 实训基地建设
积极推动在赤峰地区建设蒙东地区森林草原骨干实训基地,培训自治区、市、旗县区三级森林草原消防指挥员、专业队伍及护林(草)队伍,提升能力水平。推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认证和专业队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灭火作战能力。
第6章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林草融合、防灭一体的理念,重视顶层设计,统筹做好项目储备。以《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为指导,推进旗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体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落实相关目标责任,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6.2 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防灭火工作成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要严肃森林草原防灭火纪律,对防灭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6.3 队伍保障
在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探索利用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组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为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员解决人身意外安全保险等待遇。推行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认证,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灭火作战能力。充分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完善护林员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明确管护区域,落实管护责任,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对护林员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作用,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6.4 资金保障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规定,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把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护林员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护林员经费,确保护林员制度落实到位。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各森林、草原、林地、草地经营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项防灭火任务。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草原相关制度改革,扩大森林草原保险范围,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降低林农、牧民损失,提高林草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救能力。鼓励森林草原经营主体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的建设。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资金、捐赠物资和技术支持。
附图1

附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