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的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于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旨在全面提升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水平。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相关要求,市林草局已起草了《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2024-2030)》。
二、主要内容
《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2024-2030)》共分六部分。
(一)工作成效。十八大以来,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业取得突出成就,防灭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灭火能力提升,科技推广应用普及,火灾发生起数与受害面积持续减少,防灭火工作整体平稳过渡,逐步进入现代化,为我市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致灾气象因素明显增加,可燃物载量持续增高,人为火管控难度增大。同时,存在基础设施仍需加强、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有差距、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科学防灭火体系有待完善等主要问题。
(三)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遵循“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针。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1.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广大农村牧区人民群众和一线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2.重在预防,突出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宣传警示、预防监测、火源管控、计划烧除等基础能力建设。3.突出重点,提升重点防火区及塞罕坝、大兴安岭周边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化、防火道路、扑灭火能力建设。4.坚持统一领导,旨在打好“三北”六期及三大标志性战役,为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保驾护航。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监测体系,扑救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环塞罕坝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防火道路建设,提升防灭火装备水平,基本实现预防监测响应灵敏化,火患管控精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火装备现代化,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森林草原火灾受灾率低于0.9‰和0.2‰,为打好“三北”六期及三大标志性战役,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保驾护航。
(四)总体布局。全市12个旗县区全部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与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资源集中、保护价值高的地区,需全面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体系建设,注重提升控制和扑救能力。一般风险区则分布于火灾危险程度较低的区域,重点做好预防监测、宣传教育及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域需根据特点,强化火源管理,提升消防能力,合理降低可燃物载量,确保森林草原安全。
(五)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构建高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加强火险预防与监测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确保火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完善预防控制系统,强化源头治理。着重于信息及指挥系统的升级,提升快速反应和精准指挥能力;加强专业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重点围绕环塞罕坝地区及大兴安岭燕山等重点林区提高整体防火能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为实战化训练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
(六)保障措施。在组织保障方面,需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并加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方面,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防灭火工作成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队伍保障上,需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完善护林员聘用与绩效考核,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减少火灾发生。资金保障方面,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将防灭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护林员专项补助制度。各成员单位及经营单位要大力支持防灭火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提高综合防控能力,落实群防群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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