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1-22696 | 主题分类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字〔2020〕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1-22696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字〔2020〕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1-09 09:53
赤政字〔2020〕5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定“克什克腾蒙古族民歌”等45个项目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