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政策背景
2019年年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党中央决策、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其中ETC的普及推广又是取消省界收费站的核心措施。(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 ETC 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精神,并结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内交发[2019]297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9]403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9]56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赤峰市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三、目标任务
确保2019年年底前赤峰市在籍车辆ETC安装率不低于80%,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安装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四、重要举措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及时安排部署,按属地机动车保有量,将任务分解到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所属部门,把组织力量延伸到嘎查村、社区,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年底前完成ETC发行任务。
(二)市直属的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部门所有公务用车和干部职工私家车安装ETC。
(三)增加ETC发行网点。银行发行合作机构覆盖至各基层网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申请ETC窗口,并在车管所、检测线、收费站出入口广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销售4S店、保险公司、加油站、停车场、社区、乡镇苏木嘎查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
(四)构建ETC多场景应用。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探索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实现ETC服务,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的应用。
(五)推进营运车辆安装。按属地原则组织完成客运车辆、运营货车、出租汽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工作。
(六)全市各级车辆管理所将安装ETC列入必须流程内,对新上户车辆要求安装ETC设备,要求未安装ETC设备的年检车辆安装。
(七)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ETC客、货车用户通行费按9.5折收费。
(八)保证产品供应并确保质量。ETC卡和OBU(车载单元)由各银行采购,通过线上或线下免费提供安装,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和各商业银行确保发行服务机构保证产品供应并对产品质量负责,确保售后服务,保证车主所安ETC设备能正常使用。
(九)积极发挥互联网发行优势。引进腾讯、支付宝、银联等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拓宽互联网发行渠道,扩大用户规模。鼓励各发行合作机构开展线上发行,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十)加快ETC车道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和网络安全防护制度,按照统一标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销和2019年12月底前完成ETC车道升级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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