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一、制定奖励政策的基本考虑
一是扭转高素质兵员流失的迫切要求。随着我军大批量高技术武器装备陆续列装,人民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加速转变,对高素质兵员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去年以来,自治区内各盟市为提高征兵工作“五率”,积极出台了相关政策,有效吸引了本地和外地大学生兵源。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出台了为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的政策和其他优待政策,乌兰察布市出台了公务员、事业编、国有企业定向按比例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政策,有效提升了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性。据了解,近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盟市也在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另外,2013年,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内蒙古军区司令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内民政〔2013〕364号)规定“对入伍前户籍地在我区,且在我区学校就读的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或本人发放优待金”。经统计,2018年以来每年保障我市户籍在异地入伍义务兵优待金800万元,为扭转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流失局面,实现支出优待金确实为我市征兵工作发挥鼓励作用,急需制定出台相关优待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应征。
二是征兵工作“五率”考评的客观要求。自2016年开始,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为加强对各级征兵工作优先管理和评估,制定出台了征兵工作“五率”考评办法,大学生征集比例成为省、市、县三级征兵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特别是从2020年开始,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的高低成为影响“五率”考评的决定性因素。
三是有效提升兵员质量的内在要求。强军兴武,要在得人。赤峰市是自治区人口大市,是兵员征集大市,征集任务占全区六分之一。为实现2021年“一年两征”开门红,提高我市征兵工作“五率”,防止优质兵员流失,鼓励更多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从我市报名参军,有效提升全市兵员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军分区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审议稿征求了各旗县区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等相关委办局,均同意制定出台。
二、奖励政策实施的有关内容
(一)发放对象:从2021年上半年征兵开始及以后,在享受现有各项优待安置政策的基础上,为从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入伍奖励金。(从2021年开始,全国普遍实行“一年两征”,上半年征兵3月份入伍,下半年征兵9月份入伍)
(二)发放范围和标准:应征入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在读)、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每人增发1.5万元,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每人增发1万元;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人增发0.5万元,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人增发0.3万元。
(三)经费来源:所需经费(约650万元)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纳入市、旗县区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其中,市财政承担全市的20%(约130万元),各旗县区承担本地区的80%(约520万元)。
(四)发放办法:男性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批准入伍地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随首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于新兵入伍次年一并完成发放。
女性大学生义务兵,由政治考核所在旗县区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随首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于新兵入伍次年一并完成发放。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军分区关于实施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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