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政策依据
我市有28.07万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15.18万),占全自治区总残疾人数的18%。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0〕16号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出台了《赤峰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1年9月,市残联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编制我市残疾人事业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前期谋划、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专题讨论,认真总结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十三五”时期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结合《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根本遵循,对标天津、嘉兴等地“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征求29个残工委成员单位、12个旗县区残联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2022年3月28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规划》。
三、规划重点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工作重点:
(一)通过对“十三五”赤峰市残疾人事业的回顾和总结,归纳提炼出五年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就,为今后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二)通过对未来五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的研究,形成赤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体系。
(三)通过对赤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战略的研究,明确赤峰市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总体思路。
(四)通过对赤峰市残疾人事业战略任务的研究,提出“十四五”重大战略工程方案和工作重点。
(五)通过对赤峰市残疾人事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提出赤峰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对策和措施,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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