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至2022年底,赤峰市规模以上医药生产企业17家,产值22.68亿元。目前,规上医药企业产值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形成了涵盖化学药品、中蒙药、医疗器械和兽用药品的生产体系。但同时,医药加工产业也存在市场销售开拓力度不够、中药(蒙药)领域开发力度低、创新链不够强等问题。
为了主动适应新常态,针对医药产业存在问题,补足短板,把我市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医药产业“培优增效”决策部署,起草了《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谋划。
二、执行期限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为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工作目标。一是打造红山、元宝山医药产业园,喀喇沁旗、敖汉旗、林西县中草药基地,创建赤峰医药品牌;二是通过三年努力,到2025年,全市医药产业实现产值110亿元。
重点任务。《方案》规定了7个重点工作任务,分别是:壮大发展原料药、创新发展化学制剂药振兴发展中蒙药、全力打造两大核心医药产业园、全力释放现有企业产能、倾力打造赤峰医药知名品牌、培育医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人才保障、跟踪监测评估等4项措施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推进。











网站首页
走进赤峰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