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36号),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激励创造、严格保护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为重点,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50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50件;高价值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0.5件;培育1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稳定在6亿元以上。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格局全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市基本建成。
四、重点工作
(一)构建知识产权培育体系,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重点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注册和推广运用工作,让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对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贯标认证指导;建立重点企业专利导航工作对接机制。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及跨区域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营造知识产权发展良好氛围。
(三)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和加强人才保障,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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