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4年9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并配套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超长期特备国债支持以旧换新切块资金分配管理方案》。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最新要求,规范我市切块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赤峰市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12项内容。
分别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扩大范围支持政策、落实设备更新项目地方审核要求、落实交通农牧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政策、落实设备更新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做好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落实、积极谋划本地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支持品类和领域、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做好财政拨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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