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有序、高效防御水旱灾害,实现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赤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赤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过程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赤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旗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9个部门反馈修改意见,经研究采纳全部修改建议,形成了《赤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赤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了阐述。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和职责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下辖红山水库防汛指挥部和三座店水库防汛指挥部。相比上一版预案,调整了市防指、市防办及部分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主要对思想准备、压实责任、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督导检查、信息准备、避险转移安置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技术准备进行了阐述和细化。
第四部分,监测预报与预警。主要对预警预报信息的监测、发布和报送、预警分级和行动进行了阐述。明确了预警的分级标准,发布、变更和解除程序,以及各旗县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在预警行动中的具体职责。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对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分类分级标准、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各个响应级别下坐镇指挥和赴一线指导的指挥部领导。相比上一版预案,细化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增加了气象、水文预警条件。
第六部分,抢险救援。主要对救援要求、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情景构建、救援结束全过程进行了阐述。明确属地、行业部门、消防支队、森防支队、驻地部队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参与抢险救援。增加了防汛典型情景描述与工作重点。
第七部分,综合保障。主要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供电保障、油料保障、供水保障、应急避护场所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护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安全防护、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进行了阐述,明确综合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善后工作。主要对灾害发生后的救灾、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调查与评估等进行了阐述。
第九部分,附则。主要对预案宣传培训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等进行了阐述。
附件部分,由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预警分级标准;市防指应急响应各类范本;防汛分级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表、抗旱分级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表组成。相比上一版预案,附件增加了防汛分级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表、抗旱分级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表。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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