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3008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3008 |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06 11:05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中区直驻赤各单位:
经2023年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2〕557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建设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基础
1.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以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为重点,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财政投入、队伍建设、金融支持等为支撑的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
2.养老机构建设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530处,养老床位总数约2.8万张(护理型床位7035张)。其中: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60家、社会福利院(中心)、养护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7家,床位8192张;社会办养老机构67家,床位7750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4所,床位1455张;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62所,现有床位10164张。养老服务设施中医养结合机构达20家,其中:养老床位2431张,医疗床位874张;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通绿色就医通道。
3.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49580人,占总人口21.05%,预计2025年达到105万人。据摸底统计,目前全市可集中供养的公益性床位数量基本满足现有特困供养对象入住需求,但机构环境、基础设施、护理条件等方面较为落后,考虑今后特困供养集中服务需求变化,到2025年仍需新增公益性养老机构床位2500张。目前全市现有普惠型养老床位1.1万张,按照全市3%的老年人口入住机构养老的需求测算,到2025年全市普惠型养老床位需要3.15万张,还有2万张的床位缺口。目前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特别是重残、失能、留守、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家庭养老床位和日间照料、应急救护的服务需求快速提升,亟需全面优化城市县域、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能力,加快适老化改造和养老设施配备。
4.医养结合工作全面加强。我市积极探索休闲度假、温泉养生、蒙医蒙药等保健资源与养老融合发展,多层次、全方位发展旅居养老产业,在克什克腾旗热水镇、敖汉旗四家子镇打造形成集疗养、旅游、度假、娱乐于一体的康养小镇。启动北洼子“医养结合”养老社区建设项目,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融合发展集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全新养老模式。聚焦居家养老人群的健康管理,引进内蒙古寿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作为服务手段发展智慧康养模式。推动舒心老年公寓等普惠养老项目建成使用,构建“政府量力能托底、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支付能承受”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模式。松山区被评为自治区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地区,赤峰舒心中医蒙医医院、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暖颐阳老年公寓被评为自治区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22年,赤峰市入选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
(二)发展趋势
随着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老年群体人口的“双增长”,全市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医养市场潜在需求巨大,新型消费快速释放,需要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贴合普通群众需求,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同步推动普惠养老发展。一是科学规划养老空间布局,健全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网络,推广居家养老便捷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二是充分释放土地、房屋、设施等可用于养老服务的各类空间资源,特别是使用率较低的地块、商业设施、社区用房、政策性住房等,最大限度降低养老服务的硬件成本。三是推动智慧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养老服务产品中深度应用智能设备、云技术等手段,促进相关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抓住重要窗口机遇期,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探索,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老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素支撑,扩展为老服务供给,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应对。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要素之间的关系,主动防范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积极构建老龄社会,鼓励有能力的老年人经常性参与经济发展、文化生活、公众事务和公益活动。
2.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服务需求,充分考虑老年人诉求,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规划、各部门通力合作,凝聚社会共识,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4.坚持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转变人口发展理念和方法,推进生育政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市场管理、养老产业发展机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活力,不断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建成具有赤峰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智慧养老为辅助、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5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全市养老服务行业更加发展、产业更加升级、市场更加开放、产品更加丰富、供给更加多元,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
——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旗县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苏木乡镇级敬老院、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相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政府兜底保障的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推动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全面建立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探访与关爱服务制度。到2025年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普惠服务融合发展。巩固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多措并举扩大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养老服务需求侧补贴政策,逐步增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能力。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建成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区域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到2025年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普遍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养老机构功能结构进一步优化,护理型床位供给量质齐升。
——老年健康服务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备老年健康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建立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康养服务全覆盖。逐步推进区域医联(共)体和养老服务联动机制建设,医养结合程度不断加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市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明显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动态监测机制、护理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形成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共同推动养老健康服务发展的格局。
(二)具体指标
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牧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0%。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要求,新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55%,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达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1%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6岁。培育示范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企业10家以上。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达55%以上。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教育全覆盖。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1人。老年大学(学校)实现旗县级区域全覆盖。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5%。继续大力开展“银龄行动”计划,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年专业人才参加各类志愿服务,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以上,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15个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服务体系创新
1.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各级政府明确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财政支出责任,着力在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等方面实现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工作,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补贴、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及各项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养老照料设施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补充医疗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鼓励家庭、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不断健全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赤峰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着力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市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的比例达到55%以上,高龄津贴、养老各类补贴发放管理机制健全,初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2.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统筹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居家养老,助餐、助浴设施建设,打造养老服务骨干网。到2025年,社区级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网络健全、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3.支持机构养老充分发展。按照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在运营奖补和养老服务人才奖补上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引导社区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4.鼓励发展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改善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条件,形成以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农村牧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政府奖补、集体投入,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建起互助幸福院,综合采用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多种模式,形成以互惠为主的互助养老代际接力。因地制宜建设牧区季节性养老服务设施,打造牧区养老服务站,保障转场后留守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牧区流动养老服务队伍,为转场后游牧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建立以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到2025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全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5.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医养联合体建设。推动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老年医学科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以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大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打造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达到100%以上,87%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内部改扩建增添相应设施,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旗县区域医共体。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到2025年,各旗县区均有1—2所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每个旗县区至少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苏木乡镇卫生院内部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二)促进体制机制创新
7.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办法。健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大力提升养老服务市场化水平,对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优先支持公建民营、普惠养老为导向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8.提高普惠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税、融资、人才等支撑要素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普惠优质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带动相关企业提供普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按程序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明确培训资源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着力解决资产划转、土地手续办理、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普惠养老服务,创新转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公司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探索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作价出资(入股)、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养老项目建设。
(三)促进要素支持创新
9.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保障。优先合理安排养老用地,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加强保障,落实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及用地控制。在市级和旗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机构、社区、农村牧区养老设施布局要求,做好空间保障。在组团或片区控规中,应按照人均0.1平方米预留配置社会福利用地;居住区修规中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新建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0.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空置公租房、国企物业等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用途。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组织、个人利用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场所设施。加强创新创制,简化相关程序,研究制定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设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办理流程和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常态化快速推进各项手续办理。
11.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企业项目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针对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12.构建为老服务的人力资源队伍。着力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才培训,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支持全市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家政服务、公共营养卫生、康复保健、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参与开展相关培训,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推进老年医学临床医疗、护理、康复规范化培训,提高老年医护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和服务能力。持续做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发放,建立对老年照护师、老年医疗护理员的津补贴和荣誉激励制度,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提升机制。2023年底,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98%以上。
(四)促进业态模式创新
13.培育发展养老产业集群。围绕全市城市发展格局,聚焦各区域主导产业分类,引导相关旗县区强化养老产业招引力度,延伸养老服务产业链,培育发展养老产业集群。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养老照护、智慧健康养老以及护理照料、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老年用品和服务,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
14.大力扶持养老优势企业。支持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支持专业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养老优势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平台。
15.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加强社区老年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与社区合作、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延伸,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形式,将医疗、养老、康复等一体化服务延伸到家庭。搭建市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公安、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养老服务数据,建立全市户籍人口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数据库,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范围,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到2025年,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80%的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通过建设互联网医院,依托智慧医疗丰富诊疗模式,增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汇集分析功能,持续强化健康养老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远程诊疗体系建设,改善就医体验、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探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健康养老服务,推动5G、物联网、AI辅助影像诊断等技术的落地应用,助力老年人畅享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
16.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幸福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休闲养老等服务需求。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医疗及生活服务融合发展。丰富适老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
(五)促进适老环境创新
17.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社区居家养老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实际需求及可操作性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制定区域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措施。做好新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城乡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鼓励既有步梯住宅加装电梯、人行天桥增加电梯,增加适老化城市设施,完善现有公厕无障碍改造,全面提升城市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
18.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在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加强培育孵化为老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中,加大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对为老社区服务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基层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依托购买服务方式,大量引进专业人才,补足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基层老龄工作队伍。
19.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改善服务环境。实施以社保卡为载体,推进老年人“刷卡”或“刷脸”通行,建立养老服务“码上办”,建设养老服务“一卡结算”。加快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的适老化改造,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落实“简化办”“网上办”。积极与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和驻赤金融机构对接,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宣传,设置现金收付标识和通道。开发和优化出租汽车约车APP,实现出租车一键叫车功能,简化手机约车操作流程,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APP的操作难度。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显著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各类“数字鸿沟”问题。
20.开展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完善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服务重点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人社区帮助率、特困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农村牧区独居、留守、失能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做好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老年人。
21.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养老、孝老、敬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表扬奖励及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加强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创建指导。以创建为引领,完善和提升基层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全市至少创建15个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
22.丰富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发展多样化老年大学,健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积极组织开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教育,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将老年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全市培训计划,突出办好“老少同乐”系列赛事,形成赤峰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推动全市老年健身活动常态化。
23.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侵害的能力。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8月—2023年11月)
建立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印发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地,确保建设工作方案指标任务和系统创新顺利完成,及时评估建设工作方案进展和成效,探索推动成果转化利用。
(二)阶段评估,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底)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和优化提升,全面梳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经验成效、亮点特色及存在问题,每一年度向自治区报送进展情况,做好跟踪评估,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六、预期效果
到2025年,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程度更加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创新举措更加活跃,培育出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先行先试的“赤峰模式”,探索出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老龄化应对措施,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定期评估创新举措和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修订完善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机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部门、地区共同推进实施。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要参照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建立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响应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落实具体任务和重点工程。
(三)完善政策支持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养老服务良好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合力。考虑全市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各项资金,加强政府财力投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四)强化督导评估
各责任单位于每年6月、12月分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领导小组要对建设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对各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和督导评价,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建立方案实施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评估指标体系,及时评估试点成效,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相关解读:《赤峰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