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全市重点场景5G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提升全市重点场所5G网络信号覆盖水平,解决对基站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符合政策的审批、补偿等费用依法依规进行减免等问题,特印发此通知。
二、执行期限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到2023年底。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含重点任务目标、工作要求2个部分。
重点任务目标。截至2023年底完成145个重点场所5G网络覆盖基站建设,其中,机关单位5G基站44个,重点医院5G基站29个,重点校园5G基站12个,工业园区5G基站12个,交通枢纽5G基站12个,公共设施及场所5G基站36个。
工作要求。此部分包括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开放公共资源、加强工作调度3个方面,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提供进场施工许可,创造施工便利条件。各旗县区政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5G通信基站选址及施工协调工作,简化或减免办理5G通信基站规划审批及建设开工手续;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管辖区域的公共土地、空间资源按照相关规定,无偿向重点场所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基站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符合政策的审批、补偿等费用依法依规进行减免;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向赤峰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报送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对严重影响建设进度的单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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