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2-07886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2〕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2-07886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2〕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7-25 09:3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办局:
《赤峰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切实提高我市奶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内蒙古千亿级奶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优质奶牛扩群提质,助推中小乳品企业差异化和地方奶制品特色化发展,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奶畜存栏力争达到50万头,其中荷斯坦奶牛15万头。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奶产量达到100万吨,产值达到40亿元。地方特色奶食品和巴氏奶比例不断提高,奶企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形式更加多样。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奶源基地建设
1.推动优质奶牛扩群提质。以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元宝山区等地区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和养殖场通过引进高产优质荷斯坦奶牛、性控胚胎、性控冻精等方式,实现高产优质奶牛扩群提质,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奶源基地。以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增加乳肉兼用牛、奶羊、奶马、奶驼存栏,形成奶源充足、质量可靠的地方特色奶制品的奶源供给渠道,建设特色奶源基地。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对2021年以后建成、存栏3000头以上的专用奶牛规模养殖场分别补贴60万元,每增加500头再分别补贴1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2.加快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依托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推广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定及选种选配等工作,加快母牛繁育速度,提高乳牛单产水平,扩大高产奶牛核心群。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对进口良种母牛每头分别补贴1000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3.推进规模标准化养殖。支持家庭奶牛养殖场规模化经营,建设标准化牧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要求,推动中小牧场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奶牛养殖转型升级。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对存栏50-2000头的中小奶畜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分别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
4.加快发展数字化牧场。在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等地开展“数字牧场”建设,在繁育、饲喂、挤奶、运输、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数字化管理,推动智能统计分析软件终端在奶牛养殖中的应用,实现养殖过程可视、生产过程可控、质量可追溯。加强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据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精准饲喂管理,提高饲草料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二)推进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
5.提高优质饲草保障能力。加强优质饲草育种技术研究,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化水平。以中央粮改饲项目和奶业振兴高产优质苜蓿试点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苜蓿、燕麦草、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加快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优质饲草生产基地,推进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配套衔接。配套建设饲草储备设施,完善种植基地储草棚、青贮窖等基础设施,提高饲草收获及仓储能力,逐步实现优质饲草料就地就近供应。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对奶畜养殖场和合作社收储优质饲草每吨分别补贴10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负责)
6.提高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向奶牛养殖场倾斜,用于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建设市场化运营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结合化肥负增长行动,推动粪肥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推动奶业加工链前伸后延
7.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以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等地区为重点,鼓励奶农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建立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厂,推动奶牛养殖和加工一体化建设。开展地方乳制品标准化提升行动,完善地方特色乳制品奶源、加工工艺和产品标准体系,促进乳制品按标生产和提档升级。支持开发羊奶、马奶、驼奶等特色乳制品,挖掘马奶、驼奶保健价值,培育地方特色乳制品品牌,提高附加值。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分别对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项目平均补贴1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8.支持乳品企业做优做强。引进国内一流乳品生产加工企业,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在优势区域布局自有奶源基地和加工厂,提高自有奶源比例。支持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引进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支持中小乳品加工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中小企业配套合作,实施标准化生产。以城镇为中心开展巴氏奶生产,鼓励发展“自有牧场+奶吧”等产销模式,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自2022年开始,以上一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分别对企业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50元奶源地建设补贴;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3-5月份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补贴,按照收购生鲜乳数量的10%,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每吨分别补贴200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
9.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严格落实购销合同。监督乳品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鼓励加工企业与奶农采用互相持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方式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鼓励规模养殖场、奶农合作社自建或者联建特色乳品加工企业,构建“奶农+合作社+牧场+工厂”的新型利益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四)严把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关
10.加强奶牛健康管理。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健全防控措施,落实属地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奶牛口蹄疫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做好奶牛常见病防治。完善健康档案,开展奶牛养殖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依托自治区设立的奶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第三方机构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奶牛布病、结核病的快速监测、诊断、净化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奶牛乳房炎等生殖系统疾病、代谢病的防治诊疗技术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1.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养殖环节投入品和饲养管理环节管控,引导合理规范用药,严禁使用违禁添加物,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实施好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行为。提升乳品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推进检测资源共享。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及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区政府对本地区奶业振兴负总责,要加强指导监督,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实施、资金使用等工作,按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市农牧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组织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利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金融资本、实施主体自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债券、信贷资金、基金支持,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探索开展养殖场和奶牛活体抵押贷款,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贷款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予以支持。
(三)加强政策保障。在用地范围、选址与用地标准等方面对奶业发展给予支持,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奶畜养殖。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农牧民购置先进适用的饲草料生产加工、奶畜饲养、畜产品采集加工等农牧业机械,促进奶产业生产机械化、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引领推动奶业发展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四)增强技术保障。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对奶业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奶业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
(五)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发力,采取专题报道、品牌推介、消费者体验等形式,宣传奶业发展成效,提升消费者科学饮奶认知。强化品牌意识,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乳品企业积极使用乳制品区域公共品牌,获得生产加工手工坊登记、经产品检验合格的地方特色乳制品,可进入商场超市销售,拓宽市场渠道。
附件:1.赤峰市奶业振兴发展目标表